妳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辦理離婚手續:
1.永年區民政局:永年區民政局是辦理婚姻登記和離婚手續的主管機關。夫妻雙方可以到永年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按照有關規定提交離婚申請,辦理離婚手續。
2.法院:如果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壹致,或者涉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復雜問題,可以選擇通過法院進行離婚訴訟。在永年區,可以到當地永年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做出判決。
3.律師事務所:如果夫妻雙方都需要法律咨詢或代理,可以咨詢當地的律師事務所。律師可以幫助夫妻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提供法律咨詢,代理離婚訴訟等法律程序。
綜上所述,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都需要遵循相關法律程序,依法辦理手續。同時,離婚涉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建議夫妻雙方在離婚前盡可能達成協議,或者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章離婚
第1077條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