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卷是刑事訴訟中不可或缺的載體,通常分為內卷和外卷。內卷主要是公、檢、法機關在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要轉入下壹道程序而存放在本單位的材料。外部的論文必須轉入下壹個程序,最後在法庭上作為證據使用。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壹個刑事案件至少有兩個外卷,壹個是證據卷,壹個是文書卷(技術鑒定材料與同壹冊卷裝訂在壹起)。這兩個外卷在起訴和審判階段都不能拆開。在訴訟過程中,整卷移交。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公訴人拿著卷宗出示證據。庭審結束後,所有卷宗都移交給法院,最後由法院按原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