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著名企業家、福州壹中原主任開關廠陳光華,曾因貪汙、受賄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尤全榮及其同事作為二審辯護律師,在大量調查取證的基礎上,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大膽為陳進行無罪辯護。最後陳光華被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