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前科的人是不允許報考國家相關事業單位的,比如公務員、教師等。因為政審和考核的需要,有前科的會政審和考核不合格。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壹般不合格:有違背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差的;涉嫌犯罪尚未查明的;
直系血親或者對我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我無法與他們劃清界限的;直系血親或者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之壹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保證就業考核的順利進行,各地可根據需要成立臨時考核小組,具體負責就業考核的組織和協調工作。
直系親屬有犯罪記錄,正在服刑的,其子女在服刑期滿前不得報考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