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普通教師編制考試報考條件如下,以各省市教師招聘公告為準: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3、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報考:
(壹)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2)正在就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被政府教育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違反考試紀律,處於暫停期的人員;
(五)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或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