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 拖欠工資 勞動局當然會管。法律規定拖欠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 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壹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 賠償金 。
法律客觀:《 勞動法 》第91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 工資 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 解除勞動合同 後,未依照本 法規 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