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局長專門負責他所在地區的安全。派出所分兩類,壹類是地方公安機關的派出所,警察是公務員,壹類是出入境管理支隊的邊防派出所(也就是武警邊防部隊),警察是公務員編制。各地派出所級別有高有低。壹般縣區下屬的鄉鎮派出所只是副科級或股級,派出所所長(帶副科)警司級別最低為二級,最高級別根據警齡等其他因素授予,最高級別為壹級警司..
工作職責:
1.收集、掌握和報告影響社會穩定和治安大局穩定的情報信息;
二、管理區域內的實際人口(包括本區域內的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境外居民);
三、依法管理特種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劇毒等危險物品的區域;
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的宣傳工作;
五、依法監督和指導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和指導保衛組織和群眾開展治安保衛工作;在轄區內開展以安理會為主體的多層次群防群治工作,防止可防案件發生;
六、通過日常治安防範管理工作發現違法犯罪線索,解決應由派出所受理的壹般刑事案件。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派出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