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有前科的罪犯不能判緩刑。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只要符合緩刑的適用條件,就可以判處緩刑,但有前科已構成累犯的,不適用緩刑。
適用壹般緩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罪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據罪犯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會危害社會。
(3)罪犯不是累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緩刑。其中,未滿18歲的人、孕婦和已滿75歲的人應暫停服用:
(壹)犯罪情節較輕的;
(二)有悔改表現的;
(三)沒有再次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宣告緩刑,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人員。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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