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對以下不同階段的在押人員實行分級、分類、有針對性的管理。
1.公安偵查期間羈押的犯罪嫌疑人;
2.被檢察院批捕起訴的被告人;
3.經過法院審判,判決生效的犯人。
看守所的壹日三餐由政府經費供應,對象蓋的被褥由對象自己購買,對象帶衣服進來,穿看守所標識背心。
每個在押人員都有自己的賬戶,購買生活用品和零食,從自己的賬戶中支付,每個月有壹定數額,品種有限。現金支出由被拘留者簽名確認。家庭成員可以通過援助窗口向目標賬戶轉移現金。
家屬需要給在押人員送秋冬季衣物,可以送到看守所援助窗口。警察檢查確認沒有違禁品後,會交給被拘留者。也可以郵寄,看守所會定期派工作人員到郵局領取(違禁品包括衣物拉鏈、金屬飾品、金屬扣、繩索、皮帶,鞋子不能是皮革。
在押人員每天六點半起床,洗衣服,收拾屋子;早飯後背誦監規和紀律;上午下午壹個多媒體播放的大班教育,或者室內學習討論,期間壹定要認真;午飯後2小時左右午睡;晚飯後,有看電視和娛樂的自由時間。然後輪流做個人衛生。每周安排三次戶外運動,春、秋、冬三季洗熱水澡。生活半軍事化,有規律,但自由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