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雖然犯了尋釁滋事罪,但免除刑事處罰,說明沒有受到刑事處罰。
3.根據《律師法》第八條,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律師執業證書:
(壹)具有律師資格;
(二)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
(3)品行良好。
第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