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侃原本是壹名成功的律師。根據律師的行為準則,林侃在代表壹個成功的案件後,不得代表趙荀。為了不打破行業規則,林侃主動退出了律師團隊。
林侃這樣做表面上是為趙荀,實際上是為他自己。她是在吳明仁的推薦下進入大正的。雖然這些年她成績優異,但卻壹直籠罩在這種陰影下。做出這樣的選擇,也是對自己的告白。
最終,在裴林和尹生的幫助下,趙荀勝訴,趙荀要求的賠償只有壹元錢。成功從壹開始的追求勝利,到最後的落敗逃亡,陪妳出國。
不完美受害者的欣賞
不完美受害者的敘事節奏過於緩慢,女警嚴明的預設立場過於清晰,趙荀在某些情境下的行為邏輯不合理。
不完美的受害者不同於從“她經濟”角度看女劇的“話題消費”敘事。事發後,職場不平等關系的受害者趙荀含糊其辭,從壹開始就否認受到傷害,5天後才報警。
而在警方因證據不足撤案後,又被多次曝光,被多個維度、多個立場分析,比如被民間起訴,被人肉,被網絡暴力攻擊,被蕩婦羞辱,工作無業,生活失序。
該劇再現和反映了不平等關系中侵害普遍性的心理狀況,呈現了不平等權力關系條件下侵害的隱秘性、誘惑性和復雜性,體現了女性戲劇創作中勇敢的現實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