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去縣(市)或區勞動保障局社保科拿工傷申請確認單,詳細填寫表格,包括要求公司蓋章同意工傷認定。2/4因工傷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代理人應當在下列期限內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壹)醫療終結前已經認定為工傷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後30日內提出申請;(二)醫療終結後認定為工傷的,應當在工傷認定後30日內提出申請;(三)申請舊傷復發的鑒定,應當在疾病發生後、治療結束前提出。申請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等級評定和其他鑒定,按照相關時限申請。3/4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壹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鑒定人或者其近親屬申請的,鑒定人應當已經完成最短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用人單位單獨申請的,鑒定人應當已經完成最長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4/4重傷,也可以由社保部門介紹,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鑒定。根據工傷鑒定結果,受傷人員可以獲得因工傷造成的相關損失賠償。註意事項凱文工傷賠償咨詢中心在此提醒工傷事故受害人,在申請過程中,如果公司不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鑒定,那麽傷者在辦理工傷鑒定前,必須依據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證明其與公司的勞動關系。因此,有關部門提醒,農民工應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壹式兩份,自己留壹份。這樣,當出現外部糾紛時,我們就能有依據,通過正當渠道有效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