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當了兩天員工礦工能構成辭退理由嗎?

當了兩天員工礦工能構成辭退理由嗎?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分析。

曠工兩天並不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所以曠工兩天是否會被辭退取決於公司的制度。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過失解除),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無過失辭退,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壹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曠工兩天不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因此曠工兩天不能辭退。如果對勞動爭議的內容不太了解,可以找專業的律師幫助了解。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華律的專業律師。com online。

  • 上一篇:英智包頭律師事務所怎麽樣?
  • 下一篇:在中山那家律師行,有打刑事官司的律師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