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但是要求是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2)還有,如果是試用期,只需要三天的書面通知就夠了。
(3)員工提前30天或3天書面通知單方面辭職,通知期滿即可離職,無論公司批準與否。
2.“它的相關法律責任是什麽?”:
(1)員工以上述方式辭職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提出辭職,員工不承擔因其被迫辭職給單位造成的損失。
(2)但勞動合同依法約定服務期違約金、保密違約金的,員工提前辭職的,應當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賠償責任。
3.妳說“我三年前大學畢業”,應該是在公司幹了三年,想早點走。然後,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通知到期後即可離職。至於有沒有違約金要賠償,那就要看妳們勞動合同裏的具體約定了。建議妳補充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