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職責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的職責和義務,就有關法律問題向委托人提供咨詢,起草、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辦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代理訴訟法律事務或者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應當在委托權限範圍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提出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委托人可以拒絕其委托的律師繼續為其辯護或代理。同時可以委托其他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擔任法律顧問、訴訟代理人、刑事辯護人、非訴訟代理人,參加調解、仲裁,解答法律咨詢,撰寫法律文書等。,從而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法律的正確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