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地進出香港的商用車指標,持證人上壹年度納稅額必須達到30萬元以上。香港商用車進出內地指標,持證人上壹年度納稅額須達到654.38+0.5萬元以上,每654.38+0.5萬元可延續654.38+0商用車指標。
投資指標,3年內不得更換車輛,1年內不得更換備案的主駕駛人和備用駕駛人,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嚴重損毀、丟失等特殊情況除外。指標申請通過後,由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簽發批文。批準的有效期為1年。期滿後,可以申請延期。符合條件的,每次延長1年。
擴展數據:
粵港商用車指標相關要求規定:
1.粵港商用車只能通過壹個口岸,選擇口岸後不能更改。根據粵港協議,現有及新增的粵港商用車可通過港珠澳大橋,無需額外簽證。
2.為保障指標持有人的合法權益,要求境外投資客商的股東前來窗口簽名、拍照,進行投資型香港商用車指標競價;申辦內地進出香港的商用車指標,內地企業法定代表人應前來窗口簽字、拍照。
3、商用車輛應使用長度小於6米,載客人數小於或等於8人(包括駕駛員座位)。同時,網上提交的車輛登記信息必須與實際車檢信息壹致。
李安堂(香園尾)口岸佛岡縣公安局粵港商用車指標申請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