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品行良好,遵紀守法,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崗位要求;
4.服從組織分配;
5.符合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與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條件相適應。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適用:
1.受到開除中國* * *黨籍、開除中國* * *共青團員、高等教育期間開除學籍、原單位開除或開除處分的;
2.在部隊服役期間受到黨內嚴重記過或者嚴重警告處分的;
3.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勞動教養、少年管教、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5.因違法違紀被查處的;
6.在公開招聘中有違反招聘規定行為的;
7.有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8.全日制在校大學生或現役軍人在讀;
9.有其他不適宜從事崗位工作的情形,法律規定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或者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