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不予賠償標準、工傷賠償標準、工傷補償標準”相關回答如下:工傷賠償標準由《工傷保險條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傷條例明確規定。發生工傷,應先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的,用人單位應在30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提出申請的,工傷職工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壹年內提出申請。申請時需要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關系存在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特殊情況下,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