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的工作時間,也就是周壹到周五,大多是早上8: 30到9: 00,中午12和1休息,下午2點開始,下午5: 30到6: 00居多。律師事務所通常周末不營業。因為律師通常要外出開庭、收集證據、在看守所會見、會見當事人等。,最好提前約好要對接的律師,避免白跑壹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