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和國律師執業登記表》壹份。
(2)律師資格證或法律職業資格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在外省考取者,應提交調入證明。
(3)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非實習地戶籍人員應當提交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4)申請實習人員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未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材料。
(5)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聘用合同。
(6)培訓登錄證復印件。
(7)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張。
上述材料用B5紙按順序粘貼在登記表最後壹頁上,各設區市司法局律師管理部門對每份申報材料核對無誤蓋上“與原件相符”印章簽署意見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