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明知是別人的東西,看到留下的東西二話不說就拿走,這種行為屬於秘密竊取,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已經構成盜竊罪。”關於“撿拾”與“偷盜”的界限,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主任趙三平進壹步解釋。
我國《物權法》第109條規定,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我國《物權法》第111條規定,拾得人將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撿了無主的東西,被人接近又不肯歸還,後果更嚴重。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將他人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構成侵占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但趙三平表示,侵占罪屬於刑事自訴案件,失主需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