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供,逼供(對警方來說)和串供(對嫌疑人來說)都是違法的,其證詞證言也都是無效的。
即使誘供,逼供沒有證據證明,在法庭上,只要嫌疑人,證人表示證詞是在被逼迫,誘導等方式下做出,不是出於真實意願的,檢方拿不出有力證據,按照現在疑點利於被告原則,法院多數會不予采信檢方證據。所以壹些案件,被告,證人突然翻供,導致檢察院和警方很被動。
誘供壹般來說都和逼供有聯系,包括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威脅等手段,威逼利誘證人或者嫌疑人按照警方/檢方的意思來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