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史靜(天津)律師事務所專職刑事辯護律師郭凱表示,事件中的趙某某在網絡上惡意傳播制作的淫穢圖片,屬於捏造事實,公然貶低特定自然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根據其行為的嚴重程度,可能構成侮辱。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趙某某發布的誹謗性信息,實際被點擊、查看超過5000次,或者被轉發超過500次的,構成犯罪,應予懲處。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可以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