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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書和責任書有什麽區別?

1,責任書和責任書有壹字之差。

2.具體區別應以雙方在責任書和責任書中約定的具體權利義務條款來區分。

3.其實兩者只是名字不同而已。現實生活中,責任書和責任書壹般是互通的。意思是壹樣的。

4、責任書是為了規定責任,特別是當壹項工作涉及多個部門時,規定責任範圍、職責,多是並列使用。

5.責任憑證是責任人對自己負責的壹種態度和狀態,是壹種保證或承諾。這是遺囑執行人的聲明。用於緊急和關鍵的工作。

6.雖然這些方法都是為了完成相同的工作,但實施主體和層次是不同的。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7條。

公安機關請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和證據,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必要時,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重大案件的討論。

第八十八條

1.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後,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2.是否符合逮捕條件存在疑問。

3.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

4、調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

5、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準逮捕時,可以詢問證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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