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條本規範適用於需要查詢常住人口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登記地址、照片、居住地派出所等信息登記項目內容的律師。
第三條律師查詢人口信息,應當出具律師執業證書,註明律師姓名、具體查詢理由、加蓋律師事務所印章的律師事務所證明或者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的協助函,並如實填寫《出具人口信息查詢證明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