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與律師的委托關系。
解除時,需要通知律師解除委托合同,如果在訴訟過程中,不需要通知法院解除委托的情況。
《律師法》第三十二條 委托人可以拒絕已委托的律師為其繼續辯護或者代理,同時可以另行委托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
律師(lawyer)不同於古代的訟師、狀師,是指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按照工作性質劃分,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與兼職律師,按照業務範圍劃分,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按照服務對象和工作身份,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
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與非訴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