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怎樣向刑事律師請律師調查取證

怎樣向刑事律師請律師調查取證

律師取證的方式有:

(壹)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

(二)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三)經同意,向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他們收集材料。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壹條

辯護人認為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未提交的,有權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調取。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

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 上一篇:羽毛球世界冠軍張青松簡歷
  • 下一篇:浙江省律師費收費標準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