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壹)耗費的工作時間;(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十條,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計件收費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