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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佩紅簡介

1994畢業於雲南師範大學,哲學學士。在昆明師範學校(現昆明學院)任教5年,獲雲南省教委嘉獎。出於對人的自由和生命權的尊重,他從1999辭去公職後,壹直在雲南某知名律師事務所工作,也就是在刑事辯護方面壹直堅持不懈,尤其是在法庭審判和重大案件的法律分析方面。

張培紅律師在中國刑法學研究會1999年會上發表的《什麽是辯護》壹文中,首次提出了廢除刑法第306條的建議。5438年6月+2003年10月,與翟劍共同撰寫的《證明還是反駁》壹文,第壹次明確提出辯護人的責任應該是反駁而不是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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