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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張智超的案子是誰做的?

“2005年2月11日,山東省臨沭縣第二中學新校區宿舍部清潔工李振梅(男,五十多歲)在打掃教學樓三樓壹衛生間時發現壹具女屍,並報警。經警方確認,該女屍為該校高壹學生高婷(化名)。據調查,臨沭縣高壹學生張智超實施了強奸和謀殺。13年2月的淩晨,張智超在家中被警察帶走。當日,他被刑事拘留。26日,他被逮捕。張智超年齡在16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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