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計件收費的費用:
1.罪犯:
(1)考察階段:2000-6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
(3)試用階段:6000-33000元/件。
2.不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收費,在基本收費1000-8000元的基礎上,根據爭議標的額,按比例累計計算征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六條。
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外,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七條
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八條
經營者定價的基本依據是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九條
經營者應當努力改善生產經營管理,降低生產經營成本,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在市場競爭中獲取合法利潤。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條
經營者應當根據自身經營狀況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準確記錄和核定商品和服務的生產經營成本,不得弄虛作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壹條
經營者在價格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獨立制定由市場調節的價格;
(二)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範圍內制定價格;
(三)在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產品範圍內制定新產品試銷價格,特定產品除外;
(四)依法檢舉和控告侵犯其自主定價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