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地各有管轄;
2.司法實踐中,山西永濟的案子要處理,然後把人交給xi安,重傷案由Xi安的政法機關處理;山西永濟合並的理由並不充分,事實上也沒有存在的價值和必要性。
3.如果案子已經合並,那就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