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法律關於律師的收費並沒有明確進行規定,只是說明每個省可以自己進行規定,浙江省也進行了相關的規定,如果是和財產無關的民事訴訟,收費壹般是壹千五到八千壹件,如果是涉及財產時,是按照標的額進行收費的。
法律依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司法廳關於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第三條 基層法律服務機構依法開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法律服務,其收費標準為:
(壹)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案件:1500-8000元/件。
(二)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案件,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4.8-6.4%,最低收費1500元;
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4-4.8%;
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3.2-4%;
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2.4-3.2%;
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1.6-2.4%;
1000萬元以上:0.8-1.6%。
擔任二審代理、異地辦案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
司法鑒定費等,依照律師服務收費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