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男子不服判決,發了侮辱性橫幅。邊肖覺得無論是法院還是其他方面的辦案都是非常公平公正的。畢竟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事。而且他們提出的判決基本上都在法庭上說過。有什麽不滿可以申訴解決。但是,這次這個人因為對法院判決結果不滿,就發了侮辱旗。在邊肖看來,這種行為是非常不恰當和不理智的。
第二,發生了什麽。此人是個體工商戶。當時他是19從黑龍江買的煙,在沒有運輸證的情況下分裝成包裹,快遞到衢州。但包裹被金華市煙草專賣局查封。本案中,煙草局對該男子罰款3000余元,並責令其改正非法經營卷煙的處罰決定。邊肖想說,做任何事情都不需要運營執照?而且是煙草行為,本來是受國家保護的。我沒有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辦事,也把不公平的決定歸咎於別人。。
三、面臨10天的拘留處罰。面對這名男子制作侮辱性橫幅並送到法院的行為,其實是對法官法庭的侮辱,也是對司法權威的挑釁,嚴重擾亂了訴訟秩序。所以這個人被法院拘留了10天。在邊肖看來,這個處罰結果有點輕。妳要知道妳不能吃東西,不能說話,不能做任何事情,妳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