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扣押的東西不可以叫別人的律師拿的。
隨著我國法律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公安機關執法辦案越來越嚴格和規範;刑事案件扣押的物品公安機關壹般是需要封存的,直到案件處理完畢個人的東西壹般是返還給個人或親屬,如果當事人同意,也可委托自己的律師取回,但公安機關不會叫別人的律師拿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