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與案件無關的問題可以拒絕回答。
第二,與案件相關的問題也可以拒絕回答,但法官拒絕回答就可能失去證人的角色。
別說律師,就連警察法官在要求證人作證時也可以拒絕回答。在我國,雖然公民有作證的義務,但是對於公民拒絕作證並沒有具體的懲罰措施,所以完全可以拒絕回答,拒絕作證。這是我國法律對證人的立法保護不完善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