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
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賠償後,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應當依法與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條款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因此,如果帶貨主播在推廣商品或服務時存在欺詐行為,受騙消費者也可以主張懲罰性賠償。
直播間欺騙消費者罪符合相關條件: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主播采用詐騙手段(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騙取大量公私財物。主播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主播主觀上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