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主體1。國家機關: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2.當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訴訟當事人的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3.其他訴訟參與人:證人、鑒定人、勘驗人和翻譯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