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證意見是庭審前應當準備的法律文書。質證意見的標題註明案件的具體名稱,同時註明哪壹方對哪壹方證據的質證意見。證書表格的內容壹般包括三項。第壹項是反對證據的編號,第二項是反對證據的名稱,第三項是質證意見。
質證意見應在末尾簽名,註明提交質證意見的主體,由當事人簽名或蓋章,或由代理律師簽名,並註明具體提交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