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安行政處罰不會留案底。被判處有罪的人才會有犯罪記錄。而當事人被治安拘留的,屬於行政處罰,不是刑事處罰,所以,治安拘留不會有案底,但會有處罰記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壹)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二、行政處罰記錄幾年消除
行政處罰記錄是不會被消除的。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信息進行保存的。但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後,記錄才可以提供。另外公安機關是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的。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