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部新區社會保障局,全市各用人單位:
市政府決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我市各區縣(自治縣)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如下:
1.萬州、黔江、涪陵、渝中、大渡口區、江北、沙坪壩、九龍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長壽、江津區、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潼南、銅梁、榮昌等。
二、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武隆縣、忠縣、開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15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950元/月,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9.5元/小時。
3.北部新區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0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0.5元/小時。
調整後,重慶市轄區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夥組織、基金會,以及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均適用。
此前,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停發。
但是有壹個很現實的問題,工資永遠拿不到1050,因為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