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調整後,市司法局領導和管理單位分別是:
1.市勞動教養管理所,副處級事業單位,批準設立政法專項115。
2 .市公證處,副處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核定編制25名。
市律師協會秘書處3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編制2名。
4 .市法律援助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分配副處級),核定編制8名。
5.刑滿釋放人員安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正科級全額撥款機構,核定編制2人。
6市律協物業管理中心,機構級別未確定,已批準6家自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