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地律師事務所出具的申請人業務完成(或完成交接)、財務、檔案等交接手續的證明。
2.申請人與律師事務所的聘用合同已經到期或者聘用關系已經解除的證明。申請人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的,必須先辦理退夥手續。
3.律師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無重大行政處罰或投訴案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