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違反緩刑的規定,但不構成犯罪而撤銷緩刑的,只需要執行法院的原判決,如果在判決前被羈押的,將羈押的時間折抵刑期後再執行。
2、如果是發現有漏罪或者在緩刑考驗期內有新的犯罪時,將原判決與漏罪或者新罪合並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七十七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
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