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他應該慶幸自己沒有像大家想的那樣被判死刑。
但從他的角度來看,他應該感到害怕。
因為壹般情況下,檢方提出20年,最終刑期會在20年以下,大概是10-15年。
這次法官和陪審團的結果是20年,不可能少於1年。
這樣的句子在日本很少見。也就是說,陳和陳律師的精神年齡實際上最多只有15歲。
那麽他在生命的80%之後,也就是12年左右,就可以申請假釋了。他出生於91 1月份,今年26歲。所以他出獄最晚也就38歲左右。
他的生命才過了正常年齡的壹半。
現在他至少要到42歲才能申請假釋。比預期多五年。而且聽說那個日本獄友,嗯,人很好,要好好照顧他。
為什麽這次檢方如此堅決?控方給出了以下七點。
其實最不能忍的謊言就是他說致命的刀傷是妳想把江歌固定在墻上,從江歌手裏把刀拿回來,刀不小心割到了妳的喉嚨。
嗯,因為妳沒戴隱形眼鏡,嗯,妳不小心,能刺這麽深。為什麽不小心把妳捅死了?
然後江歌倒了,妳繼續捅了她很多。我怕以後要負責任,然後繼續捅很多刀。
妳太棒了。妳太殘忍了。妳有什麽看法?妳不是故意的。這是什麽?
也許不在背後捅那麽多刀,江歌今天還活著。這個單親媽媽就不會這麽慘了。
人渣,我希望妳的獄友不會對我手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