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侵害了他人的身體權;
2.客觀方面: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科目:壹般科目。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周至16周歲的自然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主觀: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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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