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醉酒襲警辯護詞首先應當寫明指派誰擔任被告的辯護律師,參與本案的訴訟活動,依法履行辯護職責,現依照事實和法律提出如下辯護意見;其次,寫明被告人具有坦白情節,認罪態度好,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等理由;最後,由辯護人簽字並且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七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的,應當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需要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壹)犯罪嫌疑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對未成年人認罪認罰有異議的;(三)其他不需要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