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1、律師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被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沒有律師執業證書,但從事法律事務的人,壹般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持有司法局頒發的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
2、律師必須既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又有執業證書。如果只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沒有律師執業證書,也不能被稱為律師。
擴展資料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二章 律師執業條件
第六條 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二)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
(四)品行良好。
實行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前取得的律師資格證書,在申請律師執業時,與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壹條 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向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壹)執業申請書;
(二)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律師資格證書;
(三)律師協會出具的申請人實習考核合格的材料;
(四)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五)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請人的證明。
百度百科-律師
百度百科-律師執業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