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
1,具有大專及非全日制本科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45歲以下(特殊人才按文件規定)。
3.如需調入成華區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簡稱區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人事檔案在區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材料:
1,《成都市社會人才入戶資格認證申請表》
2.加蓋鮮章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學校、律師事務所、事業單位的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大專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6.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擴展數據
成都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成都市人才優先發展戰略行動計劃》新聞發布會,宣布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青年人才(45周歲以下)持畢業證來成都可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申請人無房無工作單位的,可在區(市)縣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申請落戶。
有意願在雙流區落戶且符合條件的青年人才,可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原件到成都市雙流區人力資源局人力資源大廳窗口1辦理(電話:028-85834707)。
成都市政府信息公開——人才引進入戶
成都市政府信息公開——落實人才落戶新政策滿足人才落戶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