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心駕駛的主要內容包括:
1,邊開車邊打電話回信息;
2.在車上與人交談;
3.司機開車的時候,有照片,視頻或者直播。
妨害安全駕駛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客體要件,妨害安全駕駛罪的客體是公眾的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和公眾的生產生活安全;
2、主要要件,妨害安全駕駛罪的主體大部分是壹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為妨害安全駕駛罪的主體,主要是乘客;
3、客觀要件,行為人的行為幹擾了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駛,危害了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
4.主觀要件,妨害安全駕駛罪在主觀上表現為犯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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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車門和車廂未關閉時行駛的;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前後窗懸掛或者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三)撥打和接聽手持電話、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4)下陡坡時關閉發動機或空擋滑行;
(五)在道路上拋擲物品;
(六)摩托車手離開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的;
(七)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不停車或者停車不足20分鐘的;
(八)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